自己在宮裏面都不會這麼吃,這實在是有一些過於奢侈了。有錢了自己都沒有這麼吃過,現在大明還沒有到鼓勵消費的時候。
可是潘季馴卻在漕運總督衙門搞了這麼一出。這些東西要花費多少錢?這些錢誰出?
可這事在潘季馴看來不做還不行,皇帝到你這裏來了,你都招待不好,是怎麼做臣子的?
自己還不好說潘季馴,因為官場從上到下就是這種風氣。這種事別說現在了,到了後世都很難解決,招待費超標一直都是一個非常大的問題。除了貪腐之外,真超標也是一個重要原因。
所謂真超標,就是真的被吃喝花用了。
朱翊鈞沒掃興,也不會說潘季馴什麼。這種事沒辦法,想要真真正正的解決,還是要從更高的層面去做,比如當年海瑞搞出來的《督撫憲約》。
《督撫憲約》規定巡撫出巡各地,府、州、縣官一律不准出城迎接,也不准設宴招待。考慮到朝廷大員或許仍須稍存體面,他准許工作餐可以有雞、魚、豬肉各一樣,但不得供應鵝和黃酒,也不准超過伙食標準。
這個伙食標準是:物價高的地方紋銀三錢,物價低的地方兩錢,連蠟燭、柴火等開支也在上述數目之內。
這個伙食標準在大明是不可接受的。用大明朝的官員的話說,有損體面、有損斯文,簡直丟盡了讀書人的臉!
吃吃喝喝一點算什麼東西?
吃一頓飯,沒有吹拉彈唱、沒有歌舞,那還叫飯嗎?
不能喝酒,怎麼吟詩作賦,這還是讀書人嗎?
不能紅袖添香,還怎麼過日子,當官的怎麼能受這樣的苦?
可是這標準放到後世,就有很多人能理解了。
朱翊鈞想要改,也只能通過這樣的方式。只不過需要的時間還很長,要慢慢來、一步一步的來。眼前是肯定行不通的,還不是時候。
吃過晚飯之後,朱翊鈞讓人把東西都撤了下去,帶着潘季馴到了一處地方坐下。
茶水點心也送了上來,君臣二人準備說點話。
「愛卿這些年一直都在和河打交道,」朱翊鈞問道:「在這淮安城裏也呆了很多年,不知愛卿對兩淮的鹽場了解多少?」
聞言,潘季馴就是一愣,陛下怎麼會問這個問題?
他雖然是漕運總督,還兼着江淮巡撫,可實際上他的實際權力並不在這個上面。
漕運總督是實職,他的確能管事;江淮巡撫卻並不是那麼回事,很多事他也管不了,更像是為了他做事方便而加的一個官職,畢竟兩淮這片地方是屬於南直隸。
人家有什麼事都直接到南京去了,南京六部那邊會直接做主,根子也留在南京城裏,對他這個兩淮巡撫並不是很看得上眼。鹽場的事,跟他更沒有什麼關係了。
因為他們的直屬衙門是揚州轉運使衙門。揚州轉運使,位列三品,實職官員,那也是一個位高權重的位置。關鍵是獨立性很強,外人很難插手。
人家有事也是直接找南京的戶部,而不會找潘繼馴。在這方面潘繼馴了解的不多,但也知道那裏面貓膩特別多。尤其是兩淮鹽場,簡直就是個大坑。
潘季馴不知道皇帝要幹什麼,只能緩緩的說道:「回陛下,臣所知不多。這些年,臣走遍了淮水、走遍了黃河了解各地的氣候地形,實在是疏忽了地方政務。」
說這話的時候,潘季馴一臉的慚愧,低着頭有些無奈。
最後,他直接站起來躬身道:「請陛下治罪!」
朱翊鈞擺了擺手。
這個老傢伙顯然不想摻和地太深,而且他的說法也對,他這些年都在忙自個兒的事,對地方的事也並沒有那麼關注;就算關注了,他也沒有什麼好辦法,術業有專攻。
點了點頭,朱翊鈞說道:「坐下吧,朕只是隨意的和你聊聊天。朕也不瞞你,在來這裏之前,朕去了鹽城,發現了一些有意思的事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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