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有人都在講旅行,但最終的落實,也就是如過客一般留下影像。每一個我們認為陌生的遠方,其實都是別人再熟悉不過的地方罷了。城市與城市、目的地與目的地相對無異,旅行的底里,應該是一個找尋不同的自己的過程。愛情也是。
網上有個很火的段子,說人生需要兩次衝動,一次說走就走的旅行和一次奮不顧身的愛情。後來被刺蝟小姐改了哏,說人生需要兩次覺悟,說走就走你得有錢,奮不顧身你首先不能長得醜。
這位刺蝟小姐雖然刀子嘴匕首心,得饒人處且饒不了人,但老天還是非常公平的,除了讓她這輩子成了北京土豪地產商的女兒,還給了她偶像派的姣好外貌。因為嫌娛樂圈這染缸太髒,最後進了文藝圈,寫都市情感小說,被幾個小粉絲封號:森林系女神。
當時同為森林系作家的我們,有幸在一次聚會上認識,她見我第一面就說:「你這種長得奶氣的小男孩最適合在北京混,因為現在北漂的男男女女,十個有九個都是屬狐狸的,剩下的那個稀有品種,大家都爭着愛。」
那晚聚會結束後,我看見刺蝟小姐鑽進一輛叫不出型號的奔馳跑車,專人專車接送,跟電視裏演的一樣。我當時就說這個女子肯定是個傳奇,果不其然,據說第二天她給她爸發了條短訊就「離家出走」了。
刺蝟小姐在網上跟一個台灣墾丁的女孩交換了一次旅行。
兩人承諾兩周時間內,互相睡在對方的家裏,不用見面簽任何協議,全靠自覺。刺蝟小姐沒帶昂貴的護膚品,衣服準備幾件基本款,背上個雙肩包就去了,頗有點兒交換人生的決心。
墾丁的夏天很熱,空氣里都有股燒焦的味道,她交換的住處是墾丁大街的民宿,條件不算太好,但出門就是海,一群赤膊的衝浪少年讓她激昂的荷爾蒙欣然接受了這裏的一切。早餐自己做果醬麵包,白天租輛機車去南灣玩水踩沙灘,晚上就去當地有名的海產店吃海鮮,沒有因為是千金小姐有半點兒不適。再說,千金總有幾多愁,想要的東西伸手就能得到,卻永遠嘗不到過程中的快樂。
當她知道自己的書佔據網店的暢銷榜時還驕傲過一陣子,但最後從別人嘴裏得知,她爸派人買了榜,堆了十幾萬冊的書在倉庫,一時間高高在上的成就感瞬間坍塌,毀得只剩一團不知所謂的煙雲。隨後而來的蝴蝶效應更可怕,她發現原來自己的微博粉絲大部分都是殭屍粉,轉發評論都是她爸找營銷公司操作的,那些蜂擁而至的讚美書評,也全是幾萬塊一條的高價段子手作品,她開始懷疑自己根本就不會寫作,一切不過是她爸營造的自以為良好的象牙塔而已。
刺蝟小姐能帶着一身刺像女王一樣生活的最大原因,不是有錢,而是有一顆強大的自尊心,所以即使你拿鞭子抽她、開車撞她,都別傷害她的自尊,因為那也是她唯一僅存的東西了。
在民宿住的第三天,上天給她開了個小玩笑。
當天的情形是這樣:刺蝟小姐在衛生間洗澡,把洗面奶忘在洗手台上了,於是一身地去拿,就在此刻,一個裸男也正好扭開衛生間的門。一般這種情況,女生是該尖叫的,但是刺蝟小姐沒有,因為那個裸男叫得太放浪形骸了,以至於把刺蝟小姐嚇得左腳一滑,直接呈人字形跪倒在地。她捂着膝蓋,冷靜地拿浴巾裹住身子,然後默默地說:「別叫了,我都看見你的扁桃體了。」
當時那個男的臉都綠了,因為介意她首先看到的不是他的身體或者下體。
這個奇葩男說自己是這家民宿女生的弟弟,台北大學的研究生,放假前知道他姐去了北京,於是打算暫住她家,沒想到撞見了更奇葩的不速之客。刺蝟小姐以膝蓋受傷為由偏不放奇葩男走,於是兩人同住一個屋檐下,莫名其妙成了互看兩相厭的室友。刺蝟小姐把他視作菲傭,早、中、晚三餐全包,閒下來的時候得跟她聊天,衝浪的時候必須帶上她(目的是為了看)。奇葩男一旦殊死反抗,刺蝟小姐就不動聲色地一條一條撕開膝蓋上綁紗布的膠帶作為威脅,最後奇葩男也只能臣服於她的淫威之下。
刺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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