僅有的區別,僅僅在於靈神天生就能戰鬥。
而樂超寫的斗神,卻需要為出生時的伴靈找一個形體一樣的飛禽走獸奪舍。
原來這傢伙這次沒再扒其它小說的大綱,開始扒歐美大片的創意了?
孫全心下有點感慨。
沒有鄙視。
真的沒有鄙視。
因為遍觀網文的誕生與進化史,你會發現網文的多數創意都是從影視作品裏扒來的,包括一些人設和劇情。
早期寫網文的很多大神都是用這種方式賺了個盆滿缽溢。
不僅如此,對於新生的網文來說,天底下任何創意都是可以扒的。
比如寫奇幻的作者,就喜歡扒《魔獸》的設定,寫遊戲類的作者,就喜歡扒《傳奇》等遊戲的設定,喜歡寫仙俠的,扒完《西遊記》、再扒《封神榜》、扒完《封神榜》、再扒《山海經》等等。
這樣的作者一般都是沒人鄙視的。
因為大家扒的只是創意,了不起再扒一點設定,而版權法,一般是保護表達方式,而不保護創意。
簡單說就是照搬別人的文字或者劇情,不行!借鑑別人的創意,一般都是ok的。
比如穿越、重生這樣的創意,第一個寫穿越、重生的作者,能告得了後面千千萬萬寫穿越、重生的作者嗎?
不能!
所以,孫全就算終於認出斗神的創意大概率是借鑑的《黃金羅盤》,他心裏還是佩服樂超。
因為他目前看的幾章正文,在劇情上,和《黃金羅盤》是完全不同的。
孫全來了興趣,繼續往下看《斗神》的故事。
大概半個小時後,文檔里的章節看完了。
總共就24章。
看完之後,孫全眯着眼睛,皺着眉頭,沒有立即喊樂超過來說他的意見。
其實當初他第一看《黃金羅盤》的時候,他也想過寫一個和《黃金羅盤》類似的故事。
他也認為《黃金羅盤》裏的靈神設定很驚艷。
而那部電影撲了,很多人都沒聽說過那部電影,如果借鑑靈神的設定,一定能給很多讀者新奇感。
而新奇感,對一本網文來說有多重要,孫全心裏很清楚。
但考慮好幾天,他還是打消了那個念頭。
原因有好幾個。
比如:《黃金羅盤》都撲了,那個靈神的設定真的足夠驚艷嗎?讀者真的愛看嗎?
比如:一本打鬥類的作品,大家最想看的還是主角自己親自下場和敵人交手,而靈神的設定呢?根據靈神的設定,一個人想揍另一個人,完全不需要自己出手,甚至都不需要用意念指揮,靈神有自主意識,它自己就能打得很棒,所以這到底是人的故事?還是野獸打架的故事?
等等。
當初孫全最終還是沒碰這個創意。
如今奇妙的是——樂超把《黃金羅盤》的靈神設定借用了,寫了這本《斗神》給他孫某人看。
這本書能火起來嗎?
孫全不確定,他個人感覺這個設定很棒,但讀者卻未必會買賬。
而且,《斗神》目前寫好的章節……那些劇情,孫全看完之後,是有點失望的,樂超到底還是個新手,寫網文的時間還不長,一兩年而已,而且,過去的一兩年,樂超幾乎沒有寫過一個真正的原創故事。
這應該就是樂超的短板了。
《斗神》的劇情,在孫全看來有點平庸,流暢度也比較差,文風也是偏向於正經講故事的那種。
按理說,正經講故事,應該算是一個優點。
但這個優點出現在樂超身上,孫全卻覺得是一個缺點。
因為《斗神》的目前的劇情新意不足,如果劇情很有新意,那正經的文風就是加分項,否則,劇情本身就平庸的前提下,文風還那么正兒八經,喜歡網文的讀者會喜歡看嗎?
網文讀者之所以愛看網文,其中很重要的一點難道不是因為行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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