強大的男主角,如果不安排一場場足夠精彩的打戲,那還有什麼意思?
英雄無用武之地,就不好玩了。
所以在前面幾萬字里,孫某人也給男主角穿插了兩場打戲。
一場是為給父親湊手術費而打的地下黑拳。
另一場是反抗心懷歹意之人對他拳賽出場費的搶奪。
兩場打鬥,孫全拿出自己十二成的功力去鋪墊、去描寫,結果還行,讀者的反響挺好。
這說明他重生前,幾本撲街的打鬥文沒有白寫。
他終究還是有些擅長的東西的。
如果打戲寫不好,他之前那本《不死龍戒》也寫不好。
……
接下來的一段時間,孫某人每天都在潛心寫作,偶爾分心一下別的事,比如《悟空傳》終究還是被付蕾簽下來了。
他都不知道付蕾是怎麼說服原著作者的。
竟然讓作者本人同意版權費分期支付,三十萬的影視改編權費用,竟然分三次支付?
那天下午,付蕾來他辦公室匯報這事的時候,聽完之後,孫某人盯着她看了好一會兒,心下頗為嘆服。
事後,他倒是有點想通原著作者為什麼能被付蕾說服同意三十萬的版權費,還分三次支付。
——大概是因為《悟空傳》字數太少,全文也就十幾萬字?所以作者本人都不覺得這本書有可能賣出影視版權吧?
fanhui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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